考试类图书独创性部分亦受《著作权法》保护

发布日期:2019-03-12 09:00

教辅市场中,考试类图书名目繁多,在这些图书中,常常含有作者和编者加入的独创性内容,这些内容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目前图书出版市场上存在大量的考试类图书,根据其具体功能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真题类、讲义类和专项类。

真题类主要是指将往年考试真题进行汇编并配以讲解和分析,对于此类图书,其引用的真题部分的著作权自然不属于该图书的作者,但若该真题的编排体现了作者一定的逻辑思维特点,那么该作品则可以构成汇编作品。真题类图书中还有作者根据真题的特点自行编写题目或者基于现有材料编写题目的情况,对于此种情况,体现作者独创性的选择和编排以及图书中作者独创的文字或图片等亦受《著作权法》保护。

讲义类图书主要是针对考点进行的讲解,其往往体现了作者对考点的理解,虽然考点本身属于思想范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作者对考点的分析和挖掘、对知识点的梳理等,也体现了作者的思想和情感,具有独创性,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专项类则根据考试类型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呈现形态,例如法律类图书会对于法条进行梳理与归纳,语言类图书对于词汇、释义进行编排。此类图书中的法律条文、词汇本身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不同作者对此类专项内容的编排往往各具特点,例如,有的图书编排的重点是便于读者记忆,甚至会融入有作者特点的记忆方法,而有的图书编排则侧重全面性,尽可能将相关内容呈现在同一部分。由此可见,不同的编排方式对图书整体呈现的效果影响较大,而这也正是其独创性的体现,故对于此类图书中具备独创性的部分亦受《著作权法》保护。

因此,对于考试类图书著作权的保护,应当区分其中的不同要素,既不能将公有领域或他人独创性部分揽入图书作者的保护范围,同时也不能忽视图书作者付出的创造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