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 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8-08-24 00:00

为统筹做好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工作,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2018年底完成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2019年上半年开始,分批分步完成新教材培训工作,普通高中校长和教师队伍组织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能力整体提高,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的专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2022年秋季开学,全国各省(区、市)均启动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相关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到2025年,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要求全面落实到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统筹考虑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等多维改革推进的复杂性,为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分步实施、自主申请的原则,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国各省(区、市)分步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可以于2019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可以于2019年或202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2019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可以于2019年或2021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2020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可以于2020年或2022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前期课程改革经验,组织开展基础条件评估,深入研究多项改革交替叠加可能给普通高中学校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在此基础上提出本地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的时间,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于2019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有关省份要统筹考虑、积极稳妥地做好民族地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安排。

从2020年起,教育部将组织专业机构对各地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情况进行跟进指导和总结评估,不断提升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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