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出台普惠性民办园管理办法 “小学化”倾向严重者将取消资格

发布日期:2017-06-18 00:00

近日,河南省鹤壁市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提出,普惠性民办园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违规收费、“小学化”倾向严重、社会负面反映强烈的普惠性民办园,将取消其资格。

按照规定,申报普惠性民办园,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取得办园许可证,其他相关办园证照齐全;园舍独立设置,周边无危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取得办园资格两年以上,园务管理规范,大、中、小班设置齐全,年检合格,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财务管理规范,无乱收费现象;收费标准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区)实际,参照当地公办园平均收费标准,按照省示范园、市示范园、县(区)示范园、达标园4个等级分别上浮50%、40%、30%、20%以内。

    版权声明 |  本文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尊重原创,人人有责。